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偿还异地商贷的职工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身份1:借款人及配偶
1 )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明细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配偶提取时,应追加关系证明原件
精简部分:不需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身份2: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
1)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明细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配偶提取时,应追加关系证明原件
5)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所购房屋为非再交易住房)
或房屋产权证原件(所购房屋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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