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热门资讯 > 青岛公积金资讯 > 青岛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青岛住房公积金能否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

来源:互联网 2022-12-31 10:54:01

青岛住房公积金能否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

不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单位不能将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应依法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扩展阅读>>>

市南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二楼南侧大厅

电话:0532-66200788

邮箱:qdgjjsnglc@163.com

市北管理处

地址: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

电话:0532-66753023

邮箱:qdgjjsbglc@163.com

关键词:青岛住房公积金能发工资吗青岛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发放吗青岛住房公积金能否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
上一条:青岛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下一条:青岛租赁公租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