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青岛热门资讯 > 青岛社保资讯 > 青岛社保政策 > 正文

青岛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

来源:互联网 2023-03-06 21:11:02

★妊娠期检查费★

女职工妊娠期检查费实行按人头定额补助方式,定额标准为每人1600元。女职工生育出院时,妊娠期检查费随分娩医疗费一并报销。16-37周妊娠住院流引产和>37周妊娠住院引产的,按每人1600元标准报销。

拓展阅读>>>

男职工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期间,其未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不符合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住院分娩的,男职工按女职工在相应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顺产、难产、剖宫产)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检查类、流引产类、住院保胎及并发症类等医疗费用不纳入支付范围。

男职工配偶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按现行标准享受住院分娩报销待遇。其配偶住院分娩医疗费报销金额低于男职工应享受生育补助金标准的,按规定予以补足差额。

关键词:青岛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方式青岛产前检查费用报销青岛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
上一条:青岛外地人线下医保缴费方法 下一条:2022年青岛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