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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琴岛e保报销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2-12 13:26:02

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

(一)“琴岛e保”参保人未先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结算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社会医疗保险:指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民补充医疗、医疗救助、扶贫特惠、再救助等。

本产品使用条款为《国寿美好生活团体医疗保险(2020版)条款》(中国人寿〔2020〕医疗保险 184 号》。参保须知、保险凭证中载明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与备案条款不一致的,以参保须知和保险凭证为准,保险凭证未载明的保险责任,保险机构不承担保险责任。其余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本产品按照《关于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发展的意见》精神设计开发,保险公司相关承保运营等受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共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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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岛e保四大保障

关键词:青岛市琴岛e保报销条件青岛市琴岛e保与社会医疗保险青岛市琴岛e保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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