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1、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普洱工伤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普洱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普洱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普洱医保卡使用指南
普洱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普洱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普洱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普洱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医疗保险卡补办的相关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由3%降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