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所以普洱职工生育二胎时不属于晚婚晚育,所以按照规定不能享受晚婚、晚育、护理假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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