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平顶山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办理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3.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
4.单位登记事项变更后的新证件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
1.收件2.受理
五、办理地点
地址1:平顶山市新华区(县)兴平路与清风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街道3楼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室(窗口)
地址2: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新城区祥云路东段);
地址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煤分中心服务大厅(开源路与矿工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地址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丰管理部(宝丰县永明路与文峰路交叉口北200米);
地址5: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郏县管理部(郏县行政路中段财政局一楼);
地址6: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叶县管理部(叶县叶鲁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地址7: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舞钢管理部(舞钢市新二街新四路交叉口舞钢市党员群众服务大厅二楼218);
地址8: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舞钢公司管理部(舞钢市寺坡一马路与湖滨大道交叉口);
地址9: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鲁山管理部(鲁山县人民路中段农业银行东侧)。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1.短号:12329
2.网上咨询地址: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