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受理条件】:符合参保条件
【材料明细】: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文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开户申请(请示);(4)企业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企业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当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发生变更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并同时提供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在职职工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5622519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受理地址】: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大厅(郑州市九如路商务外环交叉口郑银大厦5楼)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窗口。
【对外办公时间】:每月5-25日;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