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所需材料:
1、 《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 参保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 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属平顶山市户口的,火化证明书需经户口所在地殡葬管理机构盖印确认)
4、 属非火葬区土葬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5、 有供养对象的,提供相关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原单位或(无单位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等机构开具并经部门加盖意见的供养关系证明书;供养对象年满16周岁的须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在读证明等相关资料
7、 开户人为参保人本人的银行(暂时指定为广发银行)存折原件及账户页复印件1份
8、 地税停保变更申报表复印件1份 (注:所有复印件须以A4纸格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