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一、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
1.收件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送达
五、办理地点
平顶山市新城区(县)湖滨路街道,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西北角行政审批大厅街道人社业务综合服务窗口室(窗口)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
1.固话咨询:0375-2978929
2.咨询网址: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