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汇(补)缴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原因 | 提取证明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 提取申请时间 | 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
购买期房 |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房产证;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一套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一次;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至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 提取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同时本人、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首付款金额(以购房款发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如果该套住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与贷款的差额。 |
购买二手房 |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屋产权证、购房款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一套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一次;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本人、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载明金额为准)。如果该套住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与贷款的差额。 |
购买保障性住房 |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购房协议或合同、购房款发票(交款收据)。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起至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 提取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本人和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首付款金额(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如果该套住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与贷款的差额。 |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 还款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 还款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第一次申请需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在还款期内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办理委托还贷提取,详见附件2《还贷委托提取说明》。 |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职工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办理委托还贷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已还款额。 |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 还款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贷款合同、银行打印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还款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第一次申请需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在还款期内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本息结清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 |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职工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
建造自住住房 |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至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
翻建自住住房 |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原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管理部门改扩建批准文件、扩大用地规模的还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 |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
大修自住住房 |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房屋所有权证;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鉴定证明,12个月以内申请。 |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
租住住房 | 承租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非公租房的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 承租人配偶申请:除提承租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 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额。租住其他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额,同时不得超过18000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