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
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偿取得的交易凭证,或提交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
购买二手房
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偿取得的交易凭证,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参加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交房改部门批准文件和交款发票,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
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偿差价
需提交拆迁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
在规划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交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
在规划区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交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相关文书、《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
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已自行提前还款后申请提取的,需提供距申请提取日3个月内的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存折。转账提前偿还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购房借款合同及转账还贷证明(含资金转入行户名、账号、贷款余额等)。签约“逐年冲还贷”业务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还款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城市低收入家庭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的物业服务费
提交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保障性住房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物业服务费支付凭证等材料;
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提交规划部门关于增设电梯的意见函、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工程决算、分户实际出资明细、缴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