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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
①窗口受理。申请人携带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前往自己《浙江省居住证》所在街道积分专窗填写并提交《北仑区2020年度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落户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后,积分专窗应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现场打印受理回执。
②网上受理。申请人可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积分落户栏目。根据栏目指引填写和提交资料。
2.审核评分。审核部门登录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核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形成审核分。
3.积分查询及资料更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直接登陆“e乡北仑”“积分查询”栏目实时跟进积分审核进展,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积分专窗或登录“浙里办”APP北仑站“e乡北仑”积分落户栏目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可查询积分总分。
4.积分公示。积分受理结束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在“e乡北仑”(网站、及“浙里办”APP北仑站)上对参与本次参与积分落户人员的名单及最终审核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分街道按积分分值从上而下确定落户名单,如部分街道未完成落户指标,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跨街道调剂。
5.户口迁移。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将本次获得落户资格人员名单移交给北仑分局。申请人可在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携落户所需资料于2021年3月31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落户资格。
二、申请时间
时间:10月9日—10月31日(工作日)
三、申请资料(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在法定工作年龄内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时,应携带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二)积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详见下方图示),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图示:北仑区2020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