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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工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报销标准+备案方式

来源:互联网 2023-12-28 15:07:03

宁波职工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报销标准+备案方式

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治疗项目门诊治疗时,个人自付8%,统筹基金支付92%。已办理特殊病种医保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不设置起付线,按住院待遇结算。

备案方式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应事先办理备案手续,由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病治疗由专科医师)提出诊断治疗意见,填写《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在宁波市就诊人员由定点医院医保职能部门通过医保系统,为参保人员代办备案手续。异地居住人员可根据出院小结或病理切片报告,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小程序办理。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xAB6RFGH8CiUSt2ehjy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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