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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前湾新区人才安居房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
1.初审。企业(单位)按照《人才安居房申购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仔细核对原件及其照片或扫描件后,审核人在《新区人才安居房申报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签名、盖企业(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9月13日至23日期间将初审合格人员纸质申报表格、其他申报材料电子文件(每人需建立一个文件夹,并按“序号+姓名”命名,如“1张三”)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新区人才发展中心,报送时申报资料原件不再提交。
2.复审。新区人才发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料复审。
3.公示。经复审,符合第二批人才安居房申购条件人员,报新区人才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宁波前湾人才网、“宁波前湾新区发布”、“宁波前湾人才”等官方媒体进行公示。
4.资格确定。高层次人才直接获得人才安居房申购资格,基础人才按不低于80%的比例,抽签获得人才安居房申购资格。抽签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1.申购对象、优惠标准等未尽事宜,详见《人才安居房申购办法》和《关于强化沪甬人才合作先锋区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见宁波前湾人才网人才政策板块)。
2.请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拍照或扫描,且完整、清晰可辨,有修改(PS)痕迹或模糊不清的,视为弄虚作假。
3.夫妻双方均符合申报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进行申报。
4.人才安居房房源及选房、购房等事宜,另行通知。
5.本人及其配偶在前湾新区(及慈溪市)范围内已享受过房改、人才公寓补助、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一企一策购房补助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含实物分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及货币形式的住房补助等)的人才,不得申购人才安居房。
6.吉利集团新区各企业人才,按照《吉利汽车集团总部项目员工安家补助办法》,享受相关补助政策,不得申购人才安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