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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指南(标准+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2-12-21 11:24:05

2021年宁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指南(标准+流程)

申报条件

您在扣除年度赡养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

1)您是独生子女,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2)您为非独生子女的,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60周岁的,可以与兄弟姐妹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分摊扣除。

具体分摊方式包括:

①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

②兄弟姐妹约定分摊

③由父母指定分摊。

注意:在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方式下,每个纳税人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50%。

申报材料

1)被赡养老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周岁)

2)共同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独生子女不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

扣除范围

1)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2)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申报流程

第一步: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二步: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2021)之后,点击“继续教育”

第三步: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第四步:“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扣除年度(2021),选择赡养老人,并填写赡养老人信息

第六步:填写“是否独生子女”信息,确定扣除“分配比例”或“分摊方式”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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