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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钱湖片区部分道路通行调整
为优化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缓解节假日期间的景区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宁波决定对东钱湖片区部分道路货车通行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镇区内道路
指由鄞县大道-梅湖路-环湖北路-环湖东路-环湖南路-兴凯路-玉泉南路-东钱湖大道-锁岚路为边界道路(不含)构成的封闭圈内道路:
00:00-24:00,禁止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边界及其它道路
(一)梅湖路(鄞县大道-环湖北路)、环湖北路(鄞县大道-环湖东路)、环湖东路(环湖北路-盛宁线):00:00-24:00,禁止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二)锁岚路(鄞县大道-东钱湖大道)、首南东路(鄞州大道-绕城高速)、东钱湖大道(绕城高速-玉泉南路)、玉泉南路(东钱湖大道-兴凯路)、兴凯路(玉泉南路-徐王路)、环湖南路(徐王路-环湖东路)、环湖东路(环湖南路-双虹桥)、环湖北路(双虹桥-梅湖路)、鄞城大道(奉钱线-环湖南路)、盛宁线(环湖南路-塘溪高速口)、鄞县大道(福庆南路-梅湖花苑东侧支路)、韩天线(环湖东路-洋山村):节假日的8:00-18:00,禁止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
三、受限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可申领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本公告中的货车包含各类载货汽车和挂车。
五、本公告中的节假日是指每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日期和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周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日,除法定调休之外)。
六、本公告自9月20日起实施,涉及道路原有货车通行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