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
内江热门资讯 > 内江社保资讯 > 内江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内江基本养老保险在外地购买的该怎么规定领取地

来源:互联网 2023-08-28 15:02:03

内江基本养老保险在外地购买的该怎么规定领取地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 ,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 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 ,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关键词:内江外地购买养老保险内江养老保险领取地内江基本养老保险在外地购买的该怎么规定领取地
上一条:内江工伤保险赔偿指南 下一条:内江市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