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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城市居民低保申请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03-15 03:05:03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1.申请的受理和初审。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享受低保且资料齐全的人员及时进行认真调查,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征求群众意见,核实后上报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保障金的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对上报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初审结果,及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义务及时报告收入变化情况。

3.保障对象的审批。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对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初审上报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做出决定。

4.对决定不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决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将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等内容向社会张榜公布,并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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