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计算规则
南阳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一)首次到我市工作;
(二)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三)与我市九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四)按规定在南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全日制“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海外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年以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计发补贴,不满6个月的,累积到下一年度补发,发放补贴的总月份累计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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