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计算规则
南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11月18日9:00至11月21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要求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要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八)《职位表》中条件表述的“高校毕业生(含201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2018、、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具体岗位报名条件,可点击>>>>>>11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