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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公积金缴存业务手续

来源:互联网 2023-07-01 07:50:02

一、单位缴存登记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

1、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2、单位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

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企业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单位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

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受理审核-归集提取管理平台审批。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应提供:

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关键词:南阳公积金缴存登记南阳公积金缴存业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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