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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失业保险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6-14 21:59:02

今年南阳市延续落实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应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

1.取消60日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限制。自今年1月22日起,参保职工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而未领取,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都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补助金申领政策延续。自今年3月1日起,对于3月至12月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补助金人员的政策实施时间不再向前追溯。对于1月1日后新增的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304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按228元/月计发。失业补助金实行逐月发放。办理期限至6月底。

3.失业农民工保障政策延续。从1月1日起,新增的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按228元/月计发。

4.失业保险助力扶贫政策延续执行。“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自1月1日起实施的此项政策,南阳市将延续执行至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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