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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4-08 09:23:02

南阳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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