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1-04-19 14:39:42
日本车辆号牌(日语:ナンバープレート)是指日本公路车辆的登记牌照,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道路运送车辆法施行规则》、《自动车登录规则》和其他相关的法令制定,由国土交通省下辖地方运输局的各运输支局、自动车检查登录事务所及轻自动车检查协会
检验予以认可。日本车辆号牌的名称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运作情况,可以分为:运输支局发行的“汽车注册号牌”、轻自动车检查协会发行的“车辆号牌”和基础地方公共团体/市区町村发行的“标识”三种类型。
依法规定,在日本公路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验、注册或申报的程序,然后予以认证发出车辆编号。运行车辆有义务在指定的车身位置展示车辆的编号,展示编号的号牌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运作情况,正式名称分为“汽车注册号牌”和“车辆号牌”两种。
根据《道路运送车辆法》将公路运行车辆的种类分为“汽车”(自动车)、“附发动机汽车”(原动机付自転车)和“轻型车”(軽车両)三种类型,其中“汽车”根据车辆的大小和结构,细分为“普通汽车”、“小型汽车”、“轻型汽车”、“大型特殊汽车”和“小
型特殊汽车”五种类别; 除了“轻型汽车”、“小型特殊汽车”和“二轮的小型汽车”以外的汽车都要经过注册以后,才能在公路上合法行驶。
注册车辆使用的号牌称为“汽车注册号牌”(自动车登録番号标),是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道路运送车辆法施行规则》和《自动车登录规则》制定,装置于普通汽车、小型汽车和大型特殊汽车,包括:
1.普通汽车(普通自动车),总排气量2,000cc以上的车辆
2.小型汽车(小型自动车),长4.7m以下、宽1.7m以下、高2.0m以下,总排气量2,000cc以下的车辆
3.大型特殊汽车(大型特殊自动车),起重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堆高机、除雪机、拖拉机等各种特殊车辆
如果是豁免注册车辆使用的号牌称为“车辆号牌”(车両番号标),是依据《道路运送车辆法》和《道路运送车辆法施行规则》制定,装置于轻型车辆和摩托车,包括:
1.轻型摩托车(二轮の軽自动车),俗称“軽二轮”,长2.5m以下、宽1.3m以下、高2.0m以下,总排气量125cc以上、250cc以下的摩托车(包括加装边车的摩托车)
2.小型摩托车(二轮の小型自动车),俗称“小型二轮”,总排气量250cc以上的摩托车(包括加装边车的摩托车)
3.轻型机动三轮车(三轮の軽自动车),长3.4m以下、宽1.48m以下、高2.0m以下,总排气量660cc以下的机动三轮车
4.轻型车(四轮以上の軽自动车),长3.4m以下、宽1.48m以下、高2.0m以下,总排气量660cc以下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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