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疫灾对纳税人带来的损失,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临时性税收政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新政重点内容,一图看懂: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结合当前相关法规,提醒您注意相关操作事项,以顺利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
南通新型肺炎最新消息一览:
南通通州湾区域核酸检测结果(9月12日)
5月2日崇川区新冠疫苗到苗通知(含儿童疫苗)
南通机场防疫要求调整(附联系方式)
1月3日南通市通州区新冠疫苗到苗通知(含儿童疫苗)
启东市中医院8月2日新冠疫苗接种通知(含第一针)
崇川区9月18日新冠疫苗到苗通知(含智飞疫苗)
南通去外地要隔离吗?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5号通告
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来海门核酸检测、隔离要求
如东县9月19日新冠疫苗到苗通知(含第一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