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湾区域核酸检测结果(9月12日)
根据工信部、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南通市工信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工信传〔2020〕12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推荐、形式审查、局内会审、信用审查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南通市第三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联系电话:85215689、85098772(业务咨询)、85215712(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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