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
南通热门资讯 > 南通社保资讯 > 南通社保政策 > 正文

南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规定(最新)

来源:互联网 2023-01-30 22:11:03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离休人员享受的基本离休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1-3个月生活补贴、护理费(含高龄护工费补贴)。

(二)退休(退职)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享受的1-3个月生活补贴、护理费(含高龄护工费补贴)。

(三)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省规定支付的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遗属抚恤金。

(四)国家和省规定可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其他项目。

注:

1.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规定。

2.不得擅自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水平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3.不得将统筹外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4.不得将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员的待遇纳入基金支付。

对违规列入基金发放的项目和人员,会被立即予以整改。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南通职工养老保险支付职工养老保险支付规定南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规定(最新)
上一条:南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下一条:通州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怎么缴费?(附缴费入口)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