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申报对象
原则上是以培养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南宁市重点企业(包括且不限于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南宁市重点企业(包括且不限于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中的企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择优评选确认后,最高获得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奖励100万元: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设有培训中心,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依托培训中心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已建立规范的培养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二)培养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有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场地、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和必要的工具、材料等,能满足年培养50-1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1-2个南宁市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含与其他机构共同培养)规模不少于3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养50人以上。
(三)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专业所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评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拟写申报报告,填写《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二)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组织专家组赴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现场条件、设备设施进行核对。
(三)评审。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对培训基地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提出拟确定单位。
(四)公示。将拟确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对公示无异议名单,发文公布,确定为项目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
2.《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第1至3点三个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各一式7份。
4.单位申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以上4个材料需盖骑缝章后提交。
时间要求
2021年10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含电子版)请报送到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楼103室,电子邮箱:nnosta@163.com。
附件:
附件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下载
附件2.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