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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校企共同培养技能人才补贴申请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2023-05-30 18:24:15

补贴对象

与南宁市企业共同培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申报条件:

(1)与南宁市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与企业共同培养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广西学校;

(2)共同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鉴定,按校企合作协议明确的工种、等级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企业与共同培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分别给予学校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2000元、8000元、12000元。

申请材料:

(1)学校应当在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后1个月内,将盖有校企双方公章的校企合作协议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以备案时间所处学期为补贴发放的开始时间。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在共同培养结束一年内,向共同培养企业注册所在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1式两份:

①校企合作协议;

②《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③企业出具的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说明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并由企业、员工双方签章确认);

④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

⑤共同培养人员花名册及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办理地点:

横县就业服务中心

南宁市横县横州镇西城路002号

0771-7219773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

南宁市宾阳县城中区182号

0771-8223089

上林县就业服务中心

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 一桥旁

0771-5222363

马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新兴大道161号

0771-6822183

隆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南宁市隆安县城南路14号

0771-6522244

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0771-3290703

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0771-4820748

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南宁市东葛路68号

0771-2803931

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9号

0771-2202003

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南路268号

0771-4723711

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0771-4509802

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南宁市武鸣区新城路49号

0771-6223717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

0771-5816917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

0771-4516331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北郊里建武华大道37号

0771-630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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