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享受待遇:
(一)创新创业场地支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宁创业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创业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场租补贴,第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元场租补贴。
(二)其他政策支持
①予以6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②符合条件的,可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前3年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后2年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交纳。
③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④协调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
⑤医疗优诊、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且在市属定点医院享受 24 小时专人接诊服务。
除以上这些待遇,如属于南宁市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人才、海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教育领域人才、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艰苦边远地区人才等,还将享受相应的项目资助、科研补助、生活补助等政策支持。
认高层次人才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规定的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 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4. C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南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一)《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三)申请人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依据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荣誉、科研成果获奖、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四)申请人在南宁市单位工作的依据材料。包括:全职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入编材料)、柔性引进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工作(项目)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同一年度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所任职务)。用人单位是企业的,还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