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
2023届南宁市范围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一)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四)来自脱贫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曾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脱贫户(含退出户)家庭。
(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注:历年已申领过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享受;对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计划的毕业生不可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金额:
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为1448元。
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申报材料:
1.身患残疾: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3)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4.来自脱贫家庭: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3)有效的《广西巩固成果帮扶手册》复印件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脱贫家庭证明》原件。
5.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6.属于特困人员(孤儿):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线上申报无需提供);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注:若能通过学校和各部门数据交互信息核验,验证学生填报的补贴对象类别身份无误,学生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如何申报:
(一)线上申报
学生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界面或广西人社APP提交申请。
(二)线下申报
当学生无法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或“广西人社”APP提交申请(如:报错、无法注册、无法操作等问题),可通过线下向学校提交材料的方式申报,由学校审核后报送市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