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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卡优待乘车功能即将迎来首次年审
根据《南宁市市民卡公共交通领域优待功能注册验证管理办法》(南交运规〔2016〕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敬老卡、关爱卡、长寿卡需要两年进行一次年审,首批在2016年办理加载以上优待功能的卡片自6月28日起即将迎来首次年审。逾期未年审的,卡片优待功能将失效(优待功能失效后,卡片将自动恢复为普通市民卡)。
举个例子,敬老卡、关爱卡、长寿卡需每2年年审一次,如果错过年审期限,卡片将恢复为九折票价的普通市民卡。如果家里有老人曾在2016年办理过以上三类卡片,请尽快提醒他们,携卡及相关材料到市民卡网点年审续期!
为保证您卡片的正常使用,请按照以下规定按时办理年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年审时间
在有效期届满前60个自然日内前往指定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年审所需资料
敬老卡
(南宁市65—69周岁老年人)
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开通敬老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他人代办携带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开通敬老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3)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关爱卡
(南宁市60-69周岁孤寡、因公病残老年人;离休人员)
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绿色《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两证缺一不可)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已开通关爱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他人代办携带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南宁市老龄委监制核发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已开通关爱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长寿卡
(70周岁以上(含)老年人)
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开通长寿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他人代办所需携带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开通长寿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3)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年审指定办理网点
如果卡片错过年审时间怎么办?
没关系,只需持市民卡及首次办理所需资料前往以上指定服务网点重新注册验证即可。
为什么要进行年审?
根据《南宁市市民卡公共交通领域优待功能注册验证管理办法》(南交运规〔2016〕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通乘车优待功能的市民卡需定期进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