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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2-10-24 11:42:0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市外人员,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4)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我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咨询电话:

南宁市局人口管理支队:2891289

兴宁分局: 2821472

青秀分局: 5772541

西乡塘分局: 3853630

江南分局: 4815394

邕宁分局: 4728106

良庆分局: 4890556

高新分局: 3213226

南湖分局:5551553

青秀山分局: 2114966

东盟分局:6301259

武鸣分局:6229600

宾阳县局:8237172

横县局:7232078

上林县局:5221393

马山县局:6803545

隆安县局:6530270

微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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