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报名房源:
本次报名选房房源为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685套,其中:单间配套50套,一房一厅350套、二房一厅285套,地址为:青秀区高坡岭路20号。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和个人可以报名选房:
(一)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二)2020年11月13日以前已实物配租了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但按照本通告配租户型标准,可以配租更高户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三)已获得除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以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配租程序:
(一)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户型以及配租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生成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如报名人数低于房源供应数量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生成后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
(二)选房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后,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人员参加线上选房。
(三)租赁合同签订
高坡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由高坡岭人才公寓主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原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含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将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回城投公司,并在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城投公司签订新抽选房号的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200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在学信网上无法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由申请人自行通过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认证结果提供给高坡岭人才公寓学历审核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签订高坡岭人才公寓租赁合同,若学历不符合条件或逾期未反馈学历认证结果,则取消其本次报名及选房资格。
(四)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人员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