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承租人才公寓的累计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申请人承租人才公寓的面积和租金等标准,原则上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租赁面积的确定:
1.属于A、B类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
2.属于C类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
3.属于D类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
4.属于E类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
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申请人可以申请入住面积小于其对应人才类别面积的住房,不得申请入住面积大于其人才类别对应面积的住房。
(二)收费原则:
1.租赁人才公寓的申请人,第1年免交租金,第2年起租金按照6元/平方米/月收取;
2.特殊优秀人才要求免租金的,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属高新区“年度创新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的领才或者高新区新引进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经本人申请可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给予申请人入住一套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1年内免交租金,对于《项目入区协议》中有规定的,以《项目入区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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