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交通资讯 > 南宁车主办事 > 正文

南宁旧标电动车骑行未佩戴头盔怎么罚

来源:互联网 2023-03-25 21:24:02

在南宁市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到底需不需要佩戴安全头盔,《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部交管局自2020年4月起,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包括地方立法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了我市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佩戴头盔的问题:自9月1日起,驾驶和乘坐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大绿牌和小绿牌)的,因其车辆性能更接近摩托车,安全系数相对较低,因此,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二十元罚款;驾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小蓝牌)的,其车辆性能更接近自行车,安全系数相对较高,因此,《条例》倡导佩戴安全头盔。这同样是体现了《条例》科学立法、贴近民生的特点.

通俗、简单地说,9月1日起,在南宁市骑乘绿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法予以罚款20元。

关键词:南宁旧标电动车骑行需佩戴头盔南宁旧标电动车骑行南宁旧标电动车骑行未佩戴头盔怎么罚
上一条:10月28日起南宁机场调整进出港道路交通组织流线 下一条:11月2日南宁补增12万小型新能源汽车新号牌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