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南宁轨道交通APP关闭咪付乘车功能服务
办理条件
1、南宁市60周岁(含)-69周岁(含)孤寡、因公病残老年人;2、离休人员。
优待政策:南宁市60周岁(含)-69周岁(含)孤寡、因公病残老年人及离休人员持经注册验证的市民卡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和公共汽电车。
有效期:自注册开通之日起两年有效。
办理流程: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市民卡指定网点进行办理。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绿色《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两证缺一不可)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的实名制市民卡。
2、他人代办携带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一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
(3)申请人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绿色《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两证缺一不可)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4)申请人的实名制市民卡;
(5)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期届满前续期的办理方式:
携带以下资料在有效期届满前60个自然日内前往市民卡指定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1、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绿色《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两证缺一不可)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已开通关爱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2、他人代办携带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南宁市老龄委监制核发的《优待孤寡、因公病残老年证》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离休证》;
(3)申请人已开通关爱优待乘车功能的实名制市民卡;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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