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购房补贴标准:
对2018年7月31日后新引入到我市重点支持企业目录以及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技术领域的E类人才,予以20万元购房补贴。
补贴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购买第一套住房房屋总价低于前款规定的购房补贴标准的,购房补贴金额按照房屋总价执行,房屋总价高于购房补贴标准的,按照前款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购房补贴标准执行。
高层次人才已经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的,购房补贴金额还应当扣除已经享受的生活补助金额。
高层次人才领取购房补贴后人才等级升格的,可以按照升格后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为升格后购房补贴标准与原购房补贴标准的差额,但实际领取的购房补贴金额不得超出购买第一套住房房屋总价。
满5年方可交易:
用于申领购房补贴的住房,自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进行交易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先行向市住房保障部门退回购房补贴,退还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退回的购房补贴=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申请提前交易时的月数/60月)
分期发放: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分为3年进行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购房补贴总额的25%发放。用人单位应当在第2年和第3年发放购房补贴前1个月内将人才任职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将确认情况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购房补贴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