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助申请材料
补助详情:
对新引进至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对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按协议的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25万元生活补助;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按协议的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给予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
对2018年8月3日以后新引进至《关于公布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的通知》中规定的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企业和机构以及其他经过我市认定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等青年人才。
办理程序:
(1)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等引进人才的办理程序:
申请程序:
a.前台申请。各县(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的条件,按属地关系向所在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市本级用人单位直接向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b.网上系统申请。待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后,各县(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的条件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申请,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系统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市本级的用人单位直接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申请。
经费审批。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市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生活补贴直接划拨用人单位发放。
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等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按实际在岗年限按年度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拨付给个人。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等引进人才的办理程序:
补贴申请:
a.前台申请。各县(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的条件,按属地关系向所在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市本级单位直接向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b.网上系统申请。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的条件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申请。
经费审批。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备案,各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将生活补贴直接划拨至引才单位发放。
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市本级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市财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将生活补贴直接划拨至引才单位发放。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等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拨付给个人。
材料要求:
①引才单位填写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各一式3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③引进到企业单位的提供申请人与引才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引才单位签订的五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或入编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
④申请人相应学历、职业资格、职称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