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交通资讯 > 南宁车主办事 > 正文

南宁机动车委托异地检验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2023-04-04 09:11:03

《机动车委托异地检验》告知

㈠、业务简介

指机动车需在异地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㈡、申请条件

1、仅限在南宁市已注册登记的9座以下(含9座)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即桂A车牌(外籍机动车号牌除外)。

2、仅限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如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由单位委托人申请)。

3、机动车无交通违法(申请时,如果有交通违法的先处理交通违法)。

4、机动车所有人有以下情况的不予网上受理:

a、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b、机动车属于被盗抢、查封、扣押的。

c、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d、属于个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中:姓名、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发生变更的(其中身份证明属于异地的,且南宁市暂住地址已变更的)。

e、属于单位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中: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机构名称和地址发生变更的。

5、对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机动车委托异地检验业务可以提前3个月办理。

㈢、需准备的材料

1、 属于个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

3、 机动车行驶证正反面、机动车行驶证副本。

4、 自愿在南宁市便民网自助专区办理业务的书面声明(需用A4纸手写),请(点击下载)查看标准。

㈣、收费标准

1、车管规费:无。

2、通知书派送费:

⑴南宁市区内 25元;

⑵南宁市六县 35元(南宁市六县:宾阳县、武鸣县、横县、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

⑶南宁市区及六县以外 45元。

㈤、办理时限、证件领取

1、业务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交付《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㈥、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㈦、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部令第124号)

关键词:机动车委托异地检验机动车委托异地检验手续南宁机动车委托异地检验注意事项
上一条:南宁会展中心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在哪 怎么去 下一条:11月25日南宁新增补12万个小型汽车号牌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