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南宁轨道交通APP关闭咪付乘车功能服务
一、
办理条件:
1、在机动车状态正常(机动车没有交通违法情形)的情况下可以办理;
2、车主姓名不变、从办理迁出手续当天,30日内一定要到迁往地办理转入手续。
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可到车管所业务办公点领取或在网站下载);
(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非迁往地的身份证,需迁往地居住证)。属于个人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或流动人口信息单)
单位:公车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或流动人口信息单);
(三)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四)机动车。
二、所需费用(车管所规费):
临时号牌5元一张(客车两张、货车一张)
三、车管业务办公地点:
详见《南宁市车管所业务网点分布》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咨询电话:96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