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热门资讯 > 南宁户籍资讯 > 南宁入户政策 > 正文

南宁居住地住址变更办理居住证签注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2-11-06 13:22:03

申请材料:

1、签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已在南宁市办理相关居住证业务且系统可查询已上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不需提供);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填写好的《南宁市居住证年度签注、项目变更及补(换)领申请表》;

4、连续居住证明。

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属于借住、寄住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人或所有人对借住、寄住的签注人出具的连续居住证明材料。属于租赁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属于合法稳定就业或就读的,还需提供新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或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复。

咨询电话:

青秀分局咨询电话:0771-5772550

兴宁分局咨询电话:0771-2821472

西乡塘分局咨询电话:0771-3853630

江南分局咨询电话:0771-4815394

邕宁分局咨询电话:0771-4728106

良庆分局咨询电话:0771-4512705

南湖分局咨询电话:0771-5551553

高新分局咨询电话:0771-3213226

青秀山分局咨询电话:0771-2114966

东盟分局咨询电话:0771-6301259

武鸣分局咨询电话:0771-6223443

宾阳县局咨询电话:0771-8237172

隆安县局咨询电话:0771-6530270

上林县局咨询电话:0771-5221393

马山县局咨询电话:0771-6803545

横县县局咨询电话:0771-7218388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南宁居住证签注材料南宁居住证签注办理南宁居住地住址变更办理居住证签注材料
上一条:南宁居住证签注办理条件 下一条:南宁合法稳定住所认定条件及材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