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南宁轨道交通APP关闭咪付乘车功能服务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提供南宁市或五县一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
4、《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原件;
5、电动自行车(需验车);
6、现已没有学习凭证,学习完毕系统有学习信息。
注意:个人不允许委托办理
从2018年9月10日起,办理电动车登记业务,广西区内的身份证无需在提交居住证明,广西区外的身份证可提交区内任何一个城市的居住证明即可办理。
注意事项
1. 个人、单位(公司)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车辆上限数量均为3辆。非本市单位(公司)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2.除单位(公司)外,电动自行车各项业务均需由所有人自行办理,不能委托代办。个体工商户需以自然人名义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不能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办理。
3. 未按预约时间办理电动自行车各项业务的,需30日后重新预约方可办理。
4.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办结完成,如需再次办理可在90日后进行预约办理。
5. 完成安全教育学习后,所有人需驾驶车辆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交验车辆,所交验的车辆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GB-17761-1999《电动车通用技术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参数对照表的相关规定;
(2)车辆需安装脚踏、链条;
(3)车辆需具备骑行功能。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