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南宁轨道交通APP关闭咪付乘车功能服务
办理条件:
以工程项目或建筑工地为单位,由项目业主、建设方进行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体申报。
办理材料:
(1)申请函;
(2)混凝土购销合同;
(3)南宁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
(4)建设项目或工地工程概况及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计划书;
(5)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业主方、建设方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办理地点:
到南宁市局支队(地址:青秀区贤宾路3号)办公楼8楼秩序科(联系电话:0771-2890029)办理即可。
注意事项:
1、特殊行业车辆办理通行证不接受个体申报。根据车辆使用性质,由申报单位带办理。
2、通行证单次一个月有效期,期满需重新办理。特殊行业车辆通行证自部门受理之日起(在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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