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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停车资源普查
普查范围:
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普查时间:
2020年11月-2021年2月
普查形式:
采取普查员上门采集,相关经营、管理单位配合申报的形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管理单位的影响,也不会干扰相关单位的办公秩序。
停车普查的时候,需要停车场管理者配合哪方面的工作?如果不配合调查,怎么办?
在普查过程中,会有专门的普查人员持普查员证到各经营、管理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需要各单位根据调研的数据要求,配合普查人员,如实进行数据申报。若普查的内容不方便直接提供给普查员,停车场的管理或责任单位可以通过事后推出的“南宁市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服务平台”,免费获取账号,登录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
依据《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停车资源普查,是落实管理办法的具体行动,各停车场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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