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调整标准】
(一)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70元调整至500元,每人每月增发30元。
(二)高龄补贴按照现行标准和办法执行不变。
【调整对象】
南京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人员。
政策原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的通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