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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原文

来源:互联网 2023-09-04 03:19:03

《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奖补实施办法(试行)》

生命健康产业的高端新药研发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类企业、新金融产业的市场化股权投资类企业,企业新引进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新区经济贡献给予用人单位九成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绩效奖励。

适用对象:

生命健康产业的高端新药研发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类企业、新金融产业的市场化股权投资类企业。

申报条件:

企业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且实际运营,对新区产业支持明显、贡献较大;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

奖补标准:

根据人才上一年度对新区经济贡献给予用人单位九成奖补。

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才绩效奖励。

申报流程:

1、发布申报通知;

2、企业申报,提交材料;

3、审核资质;

4、形成建议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审定确认;

5、组织兑现。

实施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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