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参加生育保险如何报销异地生育费用
南京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7元/月。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南京市户籍失业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1.女性年满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年满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参加失业保险满15年,其中在南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
注意:
1.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超过24个月。
2.领取标准按本市同期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