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热门资讯 > 南京社保资讯 > 南京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南京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4-04-04 16:52:02

办理条件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

2. 发生工伤时正常参保缴费;

3.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时的参保单位与《认定工伤决定书》载明的用人单位一致。

经办表单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加盖参保单位公章)(点击下载)

办理渠道

1. 线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服务→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2. 线下: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城通办。

温馨提示:为大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请参保单位或个人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

发放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原则上应拨付至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要求变更发放方式的,需向经办机构提交发放方式变更申请,并附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已垫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财务支付凭证。

温馨提示:为确保待遇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请优先选择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关门结算期除外

关键词:南京怎么领工伤保险金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南京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上一条:南京医保电子证明医保局官网打印(入口+流程) 下一条:南京社保药店报销流程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